
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,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号)中对团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:“第五条学生团员、下岗失业的团员、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、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,每月交纳团费0.2元。第十条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。”
校团委根据团市委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》(京团组〔2017〕2号)要求分别于16年12月和17年6月针对我校全体团员(本科生、研究生)进行团费收缴工作,同时开展团员证补办工作。
由共青团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》中对补办团员证进行了明确规定:“第四十一条 团员证所需工本费,一般应由团员个人支付。”
具体收费情况如下:
|
工作内容 |
收费标准 |
收费人数 |
费用总计 |
上交财务 |
|
2016年12月团费收缴(16年6月——12月) |
0.2元/月 |
9230 |
11076元 |
2017.2.27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|
|
2016年12月团员证补办收费 |
2元/套 |
231 |
462元 |
2017.2.27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|
|
2017年6月团费收缴(16年6月——12月) |
0.2元/月 |
9069 |
10886.4元(个别团员自愿多交共3.6元) |
2017.7.7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|
|
2017年6月团员证补办收费 |
2元/套 |
643 |
1286元 |
2017.7.7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|
以上费用均以现金的形式上交给了学校财务,并领取了收据,所有学院上缴费用都有对应学院盖章汇总表留底。
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。
共青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